高明(约1305~约1371) 元代戏曲家。字则诚,号菜根道人。浙江瑞安人,受业于县人黄溍时,成古典名剧《琵琶记》。元代戏曲作家。瑞安属古永嘉郡,永嘉亦称东嘉,故后人称他为高东嘉。他的长辈、兄弟均能诗擅文。他曾从名儒黄□游,黄为官清廉,并以至孝见称。高明的思想、品格受家庭、老师影响颇深。明代万历刻本《琵琶记》插图高明青年时期用世之心很盛,元顺帝至正五年(1345)以《春秋》考中进士,历任处州录事、江浙行省丞相掾、福建行省都事等职。高明为官清明练达,曾审理四明冤狱,郡中称为神明。他能关心民间疾苦,不屈权势,受到治下百姓爱戴,处州期满离任时,百姓曾为他立碑。
翰墨绝畦径,言词中律度。笔落风雨惊,诗得江山助。
不食烟火语,说到精髓处。升堂必入室,由道谁不户。
达者无后先,成贤特指顾。要亦认意思,初不在章句。
伊欲登坛场,且阔著地步。其中有活法,此理若大路。
所差只毫釐,相去已冠屦。兰室味本同,莲社约此去。
把定心鸿鹄,直须盟鸥鹭。多才夙究明,一见已颖悟。
貂续不胜情,用得以布露。